用好“四化”调解法 架好群众“连心桥” ——访西安高新区西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俊平

时间:2023-11-06 22:26:53
来源:高新融媒
作者:张晓哲

“人民调解工作本身就是为人民服务,为老百姓服务。只有急民所急,忧民所忧,以情动人,以法育人,用爱心和真心,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才能架起党与人民群众心灵相通的连心桥……”这是近日记者采访西安高新区西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俊平时听到的话语。通过采访,记者了解了陈俊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四化”调解法,高效为民解决相关矛盾纠纷的故事。

把调解工作当作一项事业来做

成功调解3890余起纠纷及案件

今年45岁的陈俊平,是陕西西安人,现任西安高新区西付社区调委会主任,西安市雁塔区诉前调解委员会及政协委员调解室负责人,同时系雁塔区政协委员,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中国法学会会员。

据悉,自2015年参加人民调解工作以来,陈俊平一直把人民调解工作当作一项事业来做。谈及为何要将其当作一项事业来做的原因时,陈俊平坦言,有强烈事业心的人工作必然有激情,必然追求更高的目标和更有价值的人生,才会真心真意为人民服务,踏踏实实地做好调解工作,合理合法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践行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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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付出必有收获。截至目前,陈俊平已成功调解民间借贷、合同、婚姻家庭等各类民事纠纷及行政诉讼案件多达389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所调解的多个案例入选司法部典型案例库。尤其是他的调解工作是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和感谢信达上百件。2023年他被评为“2022年度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同时也获得“陕西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积极探索并运用“四化”调解法

全力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化解纠纷

众所周知,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及时发现并调处,往往会引发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激化。如何确保提前发现并调处这些问题,并防止矛盾再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陈俊平一直思考并探索着其解决方法。

在日常调解中,陈俊平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并将调解工作法制化,真正实现调解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经过不断摸索,他运用自己创立的“四化”调解法,为解决相关矛盾纠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介绍,“四化”调解法: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并按制度操作,做到调解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为使一些常用法律法规通俗易懂,制作和张贴了法律法规示意图,达到了一目了然的法律宣传效果。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按照调解程序制作了调解程序流程图,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实现了调解程序规范化。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为确保调解成果得到较好履行,认真落实回访制度经常化,并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三十日内进行回访,做到调解工作有始有终。

正是由于有效运用了“四化”调解法,让陈俊平在解决相关矛盾纠纷时游刃有余。展望未来,陈俊平表示,今后他将持续以强烈的爱心、事业心和使命感,认真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并愿为节约国家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践行“枫桥经验”贡献绵薄之力。

(高新融媒记者 张晓哲)

坚持“五要”调解法  当好群众“贴心人”

——访西安高新区细柳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张海山

他今年34岁,2011年大学毕业后加入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曾获得“陕西省先进法律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他扎根基层,积极运用专业、娴熟的法律知识,精准为民排忧解难。他就是西安高新区细柳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张海山。近日,记者走进细柳街道,近距离了解张海山全心全意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的事迹。

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3年多调解案件326起

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余年,担任细柳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已3年多的张海山,凭着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以及熟悉辖区群众实际情况、工作经验丰富等优势,让其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心,全身心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积极为辖区发展和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为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张海山在基层调解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原则,追求法律道德、风俗民情、基层现状的相融,全力找准矛盾纠纷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切实公正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第一时间内,杜绝以小矛盾引发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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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份辖区某工地小工刘某上班期间因意外受伤,紧急就医后经检查身体无大碍便回宿舍休息。但刘某半夜因身体疼痛难忍,遂赴医院治疗人却没下得了手术台。事情发生后医院认为自身合法合规,不予承担责任,刘某家属遂要求工地赔偿,工地却认为是医疗事故拒绝赔偿。经张海山反复调解,耐心劝说,最终以工亡赔偿达成和解。

据悉,类似案例还有不少。自担任细柳街道专职调解员以来,张海山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矛盾纠纷326起,其中书面调解169起,口头调解157起,涉案金额约600余万元。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以“五要”调解法解纠纷

为确保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张海山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成功运用的“五要”调解法,充分发挥了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帮助群众解决了遇到的实际问题。

据介绍,张海山运用的“五要”调解法是指:一要控场,冷静聆听,搞清事实。二要有数,法律关系,清楚明朗。三要诉求,彼此之间,诉求明确。四要策略,分别谈话,个别安抚。五要结果,协议达成,当场履行。

“具体运用主要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关键首先得控制住当事人双方情绪,这样才能让他们冷静下来,打开心扉讲清事实”谈及“五要”调解法的实操方法时张海山娓娓道来,他告诉记者,了解调查完事实后必须自己搞清楚案件的法律关系,再分析诉求、对症下药,并讲求策略、分别谈话、做好安抚,最终要及时形成书面协议,最好当场履行,若协议达成当事人不履行反悔就等于调解失败,这就要求调解员必须掌控好现场,随时提高随机应变能力。

多年来,张海山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合理的说法和交待。展望未来,他表示,今后将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想方设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全力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责编: 魏锋